“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首要目标,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争取将塔里木河流域和田河治理列入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范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16亿元,用于试点流域内污水、垃圾处理及管网更新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治理等项目建设。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为推动我区的塔里木河流域和田河治理任务顺利开展,组织相关地州召开了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了和田地区及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评估了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田河两岸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等四项试点任务的完成进度,提出了推进试点工作的计划方案。同时,全国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地区,博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重点分享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谋划、实施,特别是地方配套资金方面筹措的好经验、好做法。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节水、蓄水、调水和增水的工作部署,系统推进和田河等流域综合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后半期试点工作,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依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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