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管理,优化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新政办发〔2018〕79号)进行了修订,充分征求并采纳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7个工作日)。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xjdrc.xinjiang.gov.cn/),进入首页“公示公告”专栏,点击“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栏目,提出意见建议。传真请发至0991-2823241,电子邮件请发至1019231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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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