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数字化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函〔2025〕109号)要求,现将《自治区高效办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19日
自治区高效办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函〔2025〕10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以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依托,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5个高频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办理。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和减跑动”,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投资审批效率。
二、服务对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核准类项目
1.项目登记。企业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项目信息,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张表单”。赋码机关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赋码,企业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张表单”(项目代码),申报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核准类相关审批事项。
2.事项申报。企业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新企办”APP/线下综窗/自助终端),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审批事项。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实现审批办件的自动分发和材料的实时共享,从而有效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提升办事效率。
3.事项审批。按照“前台统一申报、后台分类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原则,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自动将企业申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4项办件数据,分发至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环评统一申报审批系统,各系统按项目情形开展事项审批,发改部门负责最终核准批复,其中委托评审评估等特别程序不计入审批时间。项目核准后,数据自动回流至“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实现多方平台数据双向共享。
4.信息反馈。新疆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企办”APP提供实时在线一体化查询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进度及办理结果,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查询,建立一体化反馈机制。
5.统一送达。政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负责追踪材料流转和办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可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追踪办件进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相关事项完成办理后,政务大厅综窗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前期申请情况,将有关材料发放申请人(系统下载、现场领取或邮政寄递)。
(二)企业备案类项目
1.项目登记。企业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项目备案信息,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张表单”。赋码机关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赋码,企业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张表单”(项目代码),申报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备案类相关事项。
2.事项申报。企业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新企办”APP/线下综窗/自助终端),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事项,其中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告知性,项目登记后即为申报成功。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可实现审批办件的自动分发和材料的实时共享,从而有效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提升办事效率。
3.事项审批。按照“前台统一申报、后台分类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原则,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自动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项办件数据,分发至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环评统一申报审批系统,各系统按项目情形开展事项审批,其中委托评审评估等特别程序不计入审批时间。事项审批后,数据自动回流至“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实现多方平台数据双向共享。
4.信息反馈。新疆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企办”APP提供实时在线一体化查询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进度及办理结果,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查询,建立一体化反馈机制。
5.统一送达。政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负责追踪材料流转和办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可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追踪办件进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相关事项完成办理后,政务大厅综窗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前期申请情况,将有关材料发放申请人(系统下载、现场领取或邮政寄递)。
四、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层面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的整体推进,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并指导各地州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梳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事项,明确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表单、申请材料等要素;制定《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对接规范》,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张表单”、项目(事项)申报等功能,统筹推进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统一申报审批系统”、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集成对接及数据共享。
2.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梳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审批事项,明确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表单、申请材料等要素;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集成对接及数据共享。
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梳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明确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表单、申请材料等要素;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统一申报审批系统”与自治区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集成对接及数据共享。
4.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及生态环境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全区“一件事”服务指南,为自治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配合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联调上线、监督检查、组织培训及宣传等相关支撑工作。
(二)地(州)、县(市)区层面
1.地(州)、县(市)区级行业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的整体推进和改革落地工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业务指导工作。
2.地(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协同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专班,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同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及时疏通难点堵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环境。
(二)细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事项标准化梳理、主题专栏建设、业务系统改造、综合窗口设置、数据互联互通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加强协同监管,规范项目实施。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同监管,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违规行为,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效、合规落地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政务大厅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成效。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及时解答企业疑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改革知晓度和参与度。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事项清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受理条件清单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一张表单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申请材料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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