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税务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对2024年度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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