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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