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我委于2025年8月26日至9月3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目前公示期已结束,收到1条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暂不采纳,并与提出意见建议人士电话沟通达成一致。
特此说明。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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