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公正性,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我委制定了《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欢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服务价格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廖周革 联系电话:0991-2810931
邮 箱:fwjgc@xjdrc.gov.cn
附件:《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1月9日
附件:《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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