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6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发送至xmc@xjdrc.gov.cn
2.信函邮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集中办公区5号楼(备注德力木拉提收)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德力木拉提 联系电话:0991—2816963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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