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葛德明等21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委属二级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6年6月24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葛德明同志任能源价格处副处长;
娜克雅同志任法规处副处长。
以上2名同志原职级自然免除,试用期一年。
桑鹿同志晋升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刘强同志晋升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加那提古丽·卡德尔同志晋升发展战略和规划处三级调研员;
张婷同志晋升固定资产投资处三级调研员;
贾春荣同志晋升地区经济处三级调研员;
杨倚婷同志晋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处三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努尔兰·木汗同志晋升交通设施发展处三级调研员;
程鹏隽同志晋升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三级调研员;
李媛媛同志晋升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三级调研员;
米海龙同志晋升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三级调研员;
黄艳同志晋升能源价格处三级调研员;
刘君臣同志晋升机关纪委三级调研员;
彭莎莎同志晋升自治区能源局电力处三级调研员;
冀光同志晋升自治区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三级调研员;
拉孜提·哈力要拉同志晋升体制改革综合处四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伊力亚斯·伊力哈木同志晋升地区经济处四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热依汗古丽·买买提同志晋升社会发展处四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徐敏同志晋升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四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王圆军同志晋升价格成本监审局四级调研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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