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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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王鸿冰同志退休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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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鸿冰同志退休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发改党组〔201982

 

关于王鸿冰同志退休免职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处副处长王鸿冰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经委党组2019928日会议研究,同意王鸿冰同志退休并决定:

免去王鸿冰同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王鸿冰同志的退休时间从20199月算起。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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