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提夫·伊纳亚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编制〈北疆城市带建设规划〉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北疆地区发展。202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北疆城市带进行了谋划布局,提出以伊宁市为区域中心,推动与周边城镇同城化发展,推进奎屯、霍尔果斯、塔城、阿勒泰、博乐、阿拉山口、可克达拉、双河、胡杨河、白杨、北屯等北疆城市建设和协同发展,着力构建北疆城市带,建设成为国际合作与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规划》同时提出了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快推动北疆城市带发展。统筹推进兵地在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融合,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作,完善互嵌式居住政策,打造互嵌式居住环境,形成各民族交流互动、融合发展、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巩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编制《北疆城市带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城镇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北疆城市带城镇基础设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