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自治区经济体制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主动承接落实中央部署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效。经开展“回头看”和认真梳理,共承接中央部署经济体制改革任务188项,其中:中央深改委部署任务84项,十九大部署任务104项。总体来看,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全面承接、如期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保障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全面完成“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巩固去产能成果,降低企业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实现存量调整、增量优化。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6年的17.1:37.3:45.6调整为2021年的16.3:33.2:50.5,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二、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推动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机制,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应管理进一步加强。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进市场提质增效。
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印发《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营商环境评价实现14个地(州、市)全覆盖。全面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二十六证合一”,实施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展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收费行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施工许可、水电气热报装、产权登记、纳税服务、口岸通关等办理流程和时间明显压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围绕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出台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1+N”配套政策文件,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区、地两级任务整体完成率达95%,超出下达任务目标25个百分点。全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董事会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市场化经营机制日趋健全,企业活力效率显著增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不断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规范推进,处僵治困基本完成,瘦身健体成效明显,国有资本功能有效放大。
五、民营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完善倾听民营企业诉求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出台了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加强政银企对接,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开展专项清欠行动,治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出台纾困惠企政策,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阶段性下调用电用气用水收费,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六、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革科技奖励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服务稳定发展。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试点推进“揭榜挂帅”“赛马”制科技项目,依法放宽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成立自治区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推进“三评”改革,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持续推进科研机构评估工作。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新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
七、财税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完整公开预算决算信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税改革进一步深化,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减税降费效应全面释放。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防控和处置工作机制,资本市场风险总体可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非法集资存量风险稳步化解。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持续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八、农业农村改革扎实推进。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配套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数字乡村试点扎实推进,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探索开展政策性林果业保险业务,农业农村改革纵深推进。
九、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以“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为抓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五大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模式在全国推广,陆港区“集货、建园、聚产业”能力不断提升。霍尔果斯、喀什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动国家延续“两区”企业所得税“五免”政策,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喀什经济开发区启用行政审批2号章。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批并启动建设。口岸经济带建设迈出新步伐,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核心区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把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与我区改革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初心为本、创新为先、实干为要,牢牢把握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充分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体现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把落实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待统一起来,把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统一起来,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足功夫,在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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