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自治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激励政策(2026—2029年)》。新修订的激励政策使用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对在疆注册且进行天然气以及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增产开采利用量进行差异化奖励,增产天然气开采利用量按每1立方米0.1元给予奖补,增产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按每1立方米0.2元给予奖补,年度增产开采利用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可申报奖补资金(注:煤矿瓦斯不受增产气量规模限制),实施时间2026年—2029年。延续实施激励政策对进一步加大我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力度、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有效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持续抓好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优势资源潜力,实现天然气(煤层气)增储上产,促进优势资源转化,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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