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的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2013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2013年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是:1、由公安部组织实施的国家警用装备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2、由司法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监外罪犯管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3、由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4、由邮政局组织实施的国家快递物流可信服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5、由民政部组织实施的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6、由农业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7、由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国家水库安全运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8、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的国家远洋运输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9、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别组织实施的国家危化品管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各示范工程的组织部门在2013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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