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及友好场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长途货运司机、网约同城配送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和友好便利工作场景。
公租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取消户籍限制,依申请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对本地暂无住所、暂无所属社区的,开辟绿色通道,能提供就业证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区提出申请、优先解决。鼓励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根据员工需求“团租”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鼓励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乡镇(街道)、园区盘活闲置存量房屋(旧宿舍、办公楼)改造为“小哥公寓”。
配售型保障住房方面,符合购买条件的新就业群体,可申请进入当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因工作流动需退出的,由当地政府回购,优先再次安排给新就业群体购买。
商品住房方面,对新就业群体在工作地有购买商品住房需求的,鼓励通过团购方式减轻新就业群体购房负担。同时,支持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理,自治区范围内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本地缴存人员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除了解决住的问题,《通知》还着力优化新就业群体的工作体验,将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力推进“骑手友好型”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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