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140元、135元。调整后,我区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为9950元和9010元。现将我区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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