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自治区实施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公示期间,我委未收到任何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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