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聚焦消费领域关键环节,从促进实物商品消费、优化扩大服务消费、激发消费新增长点、拓展城乡消费、提高消费能力和意愿、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针对性促消费措施,着力构建需求牵引、供给优化、环境支撑的消费促进体系,加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定期会商调度,做好指导服务,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