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要求,为规范售电公司市场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新疆零售市场建设。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研究起草了《新疆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电力处。
联系人:彭莎莎 电 话:0991-2819333
传 真:0991-2823713 邮 箱:dlc@xjdrc.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