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做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我委根据《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 25日(星期五)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至我委(价格成本监审局)。
公示期: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39164
电子邮箱:xinjiangchengben@ndrc.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