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为,维护信用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至cxc@xjdrc.gov.cn。
二、截至时间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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