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fgc@xjdr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91-2823024、2839273;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西后街集中办公区5号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邮编:83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2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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