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各能源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油气管道保护能力,现将自治区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库235名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应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专家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3号)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履行专家职责,积极参与自治区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领域的专项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受干扰的原则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专家培养、能力提升和互动交流,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为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对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在职称评审、职务(职级)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按照《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5〕109号)要求,加强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安全监管机制,对不认真履职、不服从管理的专家予以通报至其所在工作单位,对不支持、不配合的专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能源行业公共信息管理。
四、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能源企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专家库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名单
2.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库专家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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