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意见建议,截止征求时限结束,共计收到意见19条,经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采纳意见2条,未采纳意见17条。未采纳原因主要是定义解释与国家表述不一致、所提意见与新疆实际不相符等,并与反馈单位或个人沟通解释,同意我委最终采纳意见情况。
现予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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