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21〕37号)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系统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九条措施》,紧盯国家战略导向和产业政策,聚焦“六重”清单中350个重点项目,强化保障服务,完善要素支撑,把项目建设作为激发有效投资、带动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从规划衔接、科学选址、要素保障、简化流程、跟踪督办等九个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做好规划过渡衔接。深度对接、精准梳理,将“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储备重大项目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编制过渡期间,实行政府承诺制,先审批后纳入规划,确保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强化指标统筹保障。加大统筹力度,分类分批梳理配置计划指标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确保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强化跨地州、跨县域统筹力度,破解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水田指标不足难题。
三是提升用地保障效率。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靠前服务提供信息查询,预告办理事项。采取标准化清单、合并事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密频次等方式,提升审批效率。
四是加强跟踪指导督办。督促各地成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专班,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通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