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责任
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的“先手棋”,坚持以改革举措为统领,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标为抓手和突破口,制定印发《自治区司法厅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具体任务分工方案》,确定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等11项重点工作任务,对“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与相关要求,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span>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涉“放管服”改革立法项目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重要立法项目落地落实。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已正式颁布。组织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专项清理,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95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政策保障。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全面清理,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加强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对自治区25个部门申请调整的1012项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放管服”改革中执法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指导全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促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
⠂ ⠼/span>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
认真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全区律师行业为641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82场次,解决法律问题2111件次,着力构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防火墙”。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印发《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得到普遍落实。印发《自治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证明事项清单》,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措施,更好地提供便利企业、惠及群众的公证服务。
⠼/span>⠂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组织召开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印发《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动态更新“放管服”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必学必考内容,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纸化答题活动,累计70万人次参与答题,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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