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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发布时间:2022-04-2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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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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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

   《通知》重点从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等5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通报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自治区将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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