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
举办国家安全法宣讲活动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1周年,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利用周一“三结合”活动组织村民开展国家安全法宣讲活动。活动通过知识普及、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形式,向村民传递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使命,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活动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向村民介绍了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法定义务和权利,哪些行为违反国家安全法,怎样避免违反国家安全法以及如何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等内容,鼓励群众发现可疑线索时要及时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强化风险识别能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活动还设置了知识问答环节,由工作队提出“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发现可疑行为如何举报”等贴近群众生活的问题,村民踊跃参与问答,现场气氛热烈,使参与活动的村民将所学法律知识牢记在心里。
通过开展国家安全法宣讲活动,在全村各族群众中树立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观念,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提升了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法治素养,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将持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实效化,凝聚全民提升法治素养、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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