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讲活动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43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村民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2025年5月20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治宣讲活动,向广大村民群众普及民族团结法律知识,推动民族团结理念深入人心,吸引了众多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凝聚乡村振兴合力,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宣讲中,驻村工作队队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族团结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内容涵盖《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职责、社会责任、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通过身边生动鲜活的事例,引导村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鼓励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中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此次宣讲活动得到了村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对《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后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精神,以《条例》为指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咱们村建设得越来越好。
此次宣讲活动是驻村工作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也为进一步推动全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下一步,驻村工作队将结合本村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法治宣传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村民群众心中,为构建和谐稳定、团结友爱的乡村环境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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