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 党支部联合村党支部举办“学案例、明规定、
守纪律”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助推乡村振兴廉洁高效开展,2025年6月20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工作队党支部联合村党支部组织本村全体党员干部举办“学案例、明规定、守纪律”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政策解读+问题检视”三举措,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规矩、强担当,推动本村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活动伊始,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这些案例就像一面镜子,生动具体,深刻揭示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让在场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进一步认识到遵守党纪国法的重要性。要求全村党员干部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绷紧纪律之弦,不越雷池一步,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警示教育之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系统解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规定》主要遵循的原则、《规定》的适用范围、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重点领域进行宣传解读。结合农村基层工作的实际,重点解读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财务管理、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和“负面清单”,要求党员干部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通过宣传解读,帮助村干部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履职行为,明确其在服务群众、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中的廉洁行为准则,为今后依法依规履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确保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让党员干部们明白,廉洁从政是每一名基层干部的基本准则,只有严格遵守规定,才能赢得村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在问题检视交流环节,党员干部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刻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敞开心扉、自我剖析、坦诚相见,既指出自身在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也对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建议,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确保作风建设走深走实。针对检视出的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现场进行了点评和指导。通过问题检视,党员干部们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敬畏之心,明确了整改方向,为今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注入了强大动力,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担当,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此次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是尤库日木尕勒(6)村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加强基层党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既是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课,也是一次严肃的党内组织生活,增强了驻村工作队党支部和村党支部的凝聚力。通过“警、学、改”相结合的方式,党员干部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既敲响了廉洁警钟,又强化了制度约束,为构建本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推动本村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觉悟,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廉洁履职、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去,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美丽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今后工作中,驻村工作队党支部将继续与村党支部携手共进,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和阳光村务建设等措施, 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不断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以清正之风、务实之举,奋力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营造更加清朗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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