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党组〔2024〕28号
关于李海等8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委属二级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4年4月21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同志任民营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免去体制改革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刘洋同志任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副处长,免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职务;
赵世雷同志任评估督导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地区经济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黄传伟同志任体制改革综合处四级调研员,免去评估督导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霍东亮同志任产业发展处四级调研员,免去援疆工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马莉同志任民营经济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收费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海那尔·别克吐尔逊同志任援疆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固定资产投资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哈斯其米格同志任“一带一路”办秘书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国民经济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