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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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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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6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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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阿米娜·托乎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动南疆城镇化建设,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健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大力促进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南疆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2016年以来,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4.55亿元支持我区21个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南疆地区已运营公共实训基地3个,实现南疆五地州地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全覆盖,累计开展南疆地区各级各类培训12.05万人次。2023年,南疆五地州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20.95万人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98.54万人。加快建设南疆地区城镇基础设施,2023年以来,开工改造燃气管道419公里、供水管道446公里、供热管道394公里、排水管道396公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和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台账,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诉求,定期督办,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已解决1371个。对南疆地区出台倾斜性政策,切实提高南疆地区基层部门和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水平,确保南疆地区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大幅高于区本级和疆内其他地区同等条件人员,南疆地区、基层一线干部职工收入的增幅均高于区直机关。

下一步,我们将以南疆为重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租赁、就学就医等政策,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族群众全面融入城市。一是持续推进各族群众稳定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和项目工程建设等,深入挖掘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就业岗位资源,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收入。二是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技工院校培训能力、企业培训能力建设,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培训。三是持续加快南疆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和定期评估机制,落实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积极推进城镇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024年计划更新改造燃气管道266公里、供水管道291公里、供热管道155公里、排水管道150公里。四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畅通与民营企业沟通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诉求,广泛宣传解读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在疆投资项目谋划,支持项目尽早落地。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450万元、重点技术创新资金5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扶持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下达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3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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