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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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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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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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7 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努尔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解决源网荷储电网支撑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其亚自建送出线路方面

为加快与新能源电源配套的电网建设,适度减轻电网企业投资压力,2023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2号)明确,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新能源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电网建设压力,保障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近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220110千伏电网项目滚动调整文件,将其亚新疆集团木垒30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汇集站及送出工程等配套电网项目纳入自治区电力发展规划。

二、关于将木垒县打造成天山北坡绿色能源供给基地方面

昌吉电网现有750千伏变电站5座,220千伏公网变电站17座,已建成以75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220千伏电网互联互济的电网结构,实现不同县域间电力互通。目前,已开工建设五彩湾北、将军庙和木垒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后木垒将形成围绕五彩湾北—将军庙—木垒—木垒南750千伏变电站的辐射网架结构,能够有力保障区域电力用户“绿电”用能需求。自治区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2号)、《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413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替代,提升企业用能绿电占比。昌吉州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打破县域行政区划局限,在有风光资源优势的区域统筹布局新能源项目,保障全州用能单位绿电需求。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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