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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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5-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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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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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1 20:09   浏览次数:   【字体:

马平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留工业园区低电价方面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伊犁州已严格执行新疆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20231227日,伊犁州人民政府召开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会议(伊州政阅〔202375号),中央审计委员会国家审计署指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执行与国家政策不符的优惠输配电价政策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就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进行部署,明确自202411日起全面严格执行第三监管周期新疆电网输配电价,并同时废止与国家、自治区政策不符的相关文件。

二、自治区积极支持各地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023年,自治区印发《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4号),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并网要求、运营管理、电价支持等相关事宜进行明确,进一步发挥新疆风光资源优势,促进产业向绿发展。伊犁州和巩留工业园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谋划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提升园区绿电占比,推动用能结构转型升级。自治区也将依托区内外展会和重点招商活动,积极组织伊犁州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开展产业招商推介,大力宣传产业优势和投资优势,吸引企业到巩留投资;开展自治区产业援疆集中推介活动,组织援疆省市来疆投资考察,协助伊犁州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与援疆省市企业开展项目对接。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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