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
《关于发展新疆银发经济 提高老年福祉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和个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民生议题,更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一系列方针和政策,深刻体现出党和国家增进民生福祉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担当,同时也指明了在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程中的目标导向和工作重点。
随着人口结构变化,新疆老年人口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七普”数据显示,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291.61万人,占比11.28%;65岁以上老年人口200.61万人,占比7.76%。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深入实施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认真落实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有关工作部署,精准实施、靶向发力,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老年群众心坎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构建老年教育五级体系。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逐步构建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老年教育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教育进街道、进社区活动的通知》。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推动老年大学向街道、社区延伸,目前全区已设立超过300个老年教学点位。
(二)引导老年大学教学优化服务供给。自治区老年大学以学员需求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招生规模。2024年,自治区老年大学共开设32个专业、213个班级,招收学员6600余人次,打造数字化教育,升级智慧校园系统,开通“云课堂”,为学员开展线上学习提供便利。拓展老年教育覆盖面,通过新疆教育电视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全疆十四个地州、96个县市,使全区老年人享受免费老年教育课程学习。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2021至2023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2万人次,培训规模不断扩大,护理员照护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就业激励与人才引进政策,近年来通过岗位补贴政策吸引部分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农村养老机构就业,通过人才结构优化,农村养老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显现。2024年,自治区民政厅统筹自治区彩票公益金207万元,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分别开办养老服务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养老机构专职消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标准化建设及能力提升培训班。筹措资金95万元,首次在全区全覆盖、全流程举办新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新疆选拔赛。
(四)持续开展适老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部分市县开展了残疾、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家庭适老化改造。各主要城市在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口,为部分残疾人家庭安装了进出口扶手、升降衣架、低位洗漱台等无障碍设施,解决老年人生活出行方面的困难。编制实施《住宅设计标准》《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城市居住区建设标准》等技术标准,明确住宅建筑和配套公共设施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人行道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对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合、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五)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效能。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等文件,跨部门协同推进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绿黄橙红”风险管控等级。2024年,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组织新疆消防协会专家团队对60个县市201家养老机构的覆盖式检查,督促指导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053条。
(六)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把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作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切入点,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自治区十件民生实事,投入资金6.59亿元,在79个县市区建成222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推动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连续三年统筹1609万元,在232个社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此牵引带动各类社会力量积极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格审核把关,在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阶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把执行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审查关,施工、验收和备案环节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和功能监督,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七)探索推行“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落实《关于推动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鼓励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推动国有经济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实施伊宁国润康养园、阿禾文旅康养度假区、克拉玛依全龄康养项目,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2024年,自治区组织开展4批次《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申报工作,累计向国家三部委推荐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企业共15家,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纳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类目录》名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老年教育助力银发经济。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五级老年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发展老年教育作为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推动建立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机制。依托老年大学等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引导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发挥师资、科研、课程开发等方面优势参与老年教育,加快构建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深度挖掘老年人在教育方面的多元需求,优化传统课程设置,在自治区老年大学增设《树立和培育积极老龄观》《老龄消费金融》等课程和老年人防诈骗、健康养生等专题讲座,引导老年人愿意消费、理性消费、有价值消费。积极推进区、地、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结合传统教学模式向“线上+线下”教学模式的升级,推进老年教育网络建设,让更多的老年人在家门口、在电视网络上能够接触到优质老年教育资源,通过教育促进老年人观念转变,激发消费活力。
(二)更加注重为老年人群体提供人文关怀。持续拓展文化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如办理读者卡时,老年人可以享受更多的文献借阅权限和更长时间的借期,座位资源紧张时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座位,在服务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爱心专座和志愿服务岗,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笔、便笺,一对一导读服务和资料代查服务等。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如加大有声读物、大字图书、期刊采购,设立老年阅读推荐区、编制老年导读手册,为老年读者推荐书刊和文章。围绕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理财、维权等问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展览。继续招募老年志愿者,鼓励老年人以不同的角色参与公共文化场馆运行,倡导和培育积极的老龄观。服务好老年群体,面向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老年人文化活动品牌。
(三)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园林城市创建,持续推进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与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相关标准编制的基本内容,加强标准执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
(四)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抓好《自治区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措施落实落细,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老年助餐、助老服务工作。指导餐饮、烹饪、饭店协会发出倡议,搭建交流平台,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共同推动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引导家政企业有效嵌入街道(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等现有公共服务场所,积极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保洁、照料、养老等服务、针对社区需求提供多元化服务产品。
(五)着力推动银发经济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组织区内企业、街道、基地和园区等养老机构参与2025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遴选申报工作。推动养老产业再上新台阶,培育、推广涉老智慧应用服务和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推出智慧健康养老类产品,不断扩展适老化产品种类,推广适老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手机、可穿戴手环等电子产品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生产适老化特征的电子产品,推动我区健康产业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感谢九三学社新疆区委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