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277/2025-0029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17 1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科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我区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金融、土地政策支持

(一)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区煤层气开采利用企业进行奖补。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了自治区增产天然气(煤层气)奖补政策,按照煤层气0.2/立方米、天然气0.1/立方米的标准奖补。同时,为支持疆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等工作,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800万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提升我区相关产业规模化、集群化水平。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油气生产产业集群发展,国家出台了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包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均有利支持油气开发。同时,自治区税务局持续优化举措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分别从推动税费服务升级、提升政策宣传等方面传递惠企利民的红利账单。

(三)加强土地供应保障

一是科学安排指标,保障油气生产加工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同时,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行计划指标安排与存量用地盘活相挂钩,多途径保障项目用地指标。二是优化措施保障,不断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优化审查要件及用地预审范围,同时,全力提升用地审批质效,自治区级审查周期已由平均27个工作日缩减为18个工作日。三是坚持靠前服务,为用地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对于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采取现场办公、共商会诊、协同推进等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即收即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以保障油气生产加工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二、提升油气科技创新,推动油气产业数字化、高端化

(一)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2023年,为促进新疆油气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加快油气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自治区批准,由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作为牵头建设单位,疆内各油气生产企业作为理事单位,设立了新疆油气产业创新研究院。两年来,研究院积极投身油气勘探开发技术研究,带动CCUS/CCS产业发展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为新疆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引进和培养一批油气产业高端人才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从2022年开始实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目前该人才引进计划已实施3批次,引进了一批包含油气生产加工相关专业在内的各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

(三)推动数字化技术在油气产业中的应用

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推动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高端化转型。通过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革新传统生产和管理模式,提升油气企业运营效率和决策能力,提升安全与环保水平,更好支撑新疆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和能源强区建设。

三、促进油气产业协同发展

(一)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业务合作

加强产业集群内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自治区油气生产产业链工作组协调服务作用,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能源产业定位,邀请油气生产加工领域院士参加专家论坛和座谈会6场,并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调研。

(二)鼓励大型油气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

持续落实一企一专班机制,协调推动中石油、中石化扛稳扛牢央企责任,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持续增加在疆投资力度,推进塔里木、玛湖、准噶尔盆地南缘、顺北等大型油气田和吉木萨尔页岩油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同时,深化央地兵地合资合作,将央企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作为基本原则,明确把产业协同作为核心定位,支持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与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公司合作开发项目,项目共新建10口井,目前已开钻5口井,其他5口井已开展可研。

(三)加强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油气产业的应用领域和发展空间

积极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完善驻疆企业新能源发展规划,形成了以风光电为核心的绿色产业布局。积极推动全国最大的新能源配套煤电捕集一体化项目、克拉玛依“风光气储氢”、稠油井下大功率电加热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努力构建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供给体系。积极支持油气行业用能清洁低碳转型,鼓励油田矿区及周边区域开发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十四五”以来为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气企业备案新能源项目21个,共计1602万千瓦。

四、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设

(一)优化油气产区的公路、铁路网络布局,提高油气产品的运输效率

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进一步提升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南北疆畅起来、进出境联起来路网支撑保障能力。铁路方面,重点推动兰新、临哈、格库骨干通道建设,不断优化铁路通道布局,提升路网联通水平,增强枢纽节点通过能力,形成能力适应、功能互补、经济高效、安全可靠的铁路通道和区域运输网络。公路方面,重点推动进出疆提质工程、南北疆畅通工程、集疏运强链工程等,不断完善路网布局、优化层次结构,增强系统韧性,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有效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

(二)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

按照自治区制造强区办安排部署,自治区有关单位和相关地(州、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油气生产项目实施绿色通道联审联办,对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五、推动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绿色发展

(一)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规范执法检查,对油气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综合查一次,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实行一表通查,无特殊原因,不得临时开展现场检查。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充分运用监控系统,提升环境执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检查,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守法经营。将普法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企业实施定向、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

(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国家共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58项,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已经建立2020年以来,自治区共发布两批次200余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名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报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面梳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情况后期逐年发布一批开展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名录。

(三)加强生态修复与治理,推动油气生产加工绿色发展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强化涉矿山的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监督。2025年已向各地(州、市)下发五轮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涉及46个疑似人为活动图斑,督促当地政府严肃查处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及时清退挤占生态空间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对于石油天然气化工等建设项目,在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全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绿色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