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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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5-0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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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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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5 18:09   浏览次数:   【字体:

马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近年来出台多项支持性政策,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完善政策支持

(一)20229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消防救援总队、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新建城〔202224号),就完善我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举措。

(二)20233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新交发〔202325号),要求到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网络,并明确了各年度建设任务。

(三)202311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3185号),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相关手续。对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项目,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对列入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各居住区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2024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4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和职责分工,并从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强重点区域建设等五个方面部署16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稳步推进城际交通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持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推动构建绿色高效、智慧便捷、融合开放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加快建设布局

(一)积极推动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推动纳入住宅设计和验收的强制条款,将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和配电设施增容空间作为小区合格验收重要环节。在停车位、电力容量等资源紧张的小区,鼓励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2020年以来,我们积极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888个,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1976个。

(二)持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它区域有序延伸。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2025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等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到2030年逐步达到规定要求的配建比例。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支持“油气氢服”等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围绕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布局货运专用换电站。积极推广“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与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形成高效互补。

(三)稳步推进城际交通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乌鲁木齐都市圈、北疆城市带、南疆城市群的发展,统筹推进乌鲁木齐、伊宁、库尔勒、喀什等重点城市之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截至20254月底,全区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建成充电桩723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594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129个,已形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全覆盖的充电服务网络。2025年,我们计划在G30G3012线1l对高速公路务区加密布设10个)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四)逐步建成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农村地区充电网络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结合农村人口出行特点,优先在县城、乡镇的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在农村通往城市的主干道路沿线按需配置公共快充设施,满足紧急补电需求。推动以居民私用为主的慢充设施建设,在农村公共区域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快充设施。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私人充电桩报装条件,尽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20247月,我区巴州库尔勒市、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成功入选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县乡名单,20253月,在我区吉木萨尔—奇台县成功入选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名单,加快补强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网络。目前我区充电设施县乡覆盖率为94.96%,其中县覆盖率100%、乡覆盖率94.55%,下一步我们将依托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对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优化报装服务流程

我委督促电网企业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资料,优化供电方案编制,针对不同场景开展典型设计,最大程度降低用户接电成本、缩短施工周期。深化开展“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联网通办,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2025年一季度,已完成4342项充电桩供电接入工作,实现表前用户零投资。

(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专项债支持领域,缓解企业投融资压力,2025年我委共支持12个项目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审核,获取4.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积极组织国家各类示范试点项目申报,争取更多资金及政策支持,2025年吉木萨尔—奇台县入选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名单,中央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试点工作。同时我们鼓励各地州市立足本区域实际,研究适宜本区域特点的财政支持政策。

(三)加强电网供电能力建设

我区将加强城乡高质量配电网建设纳入自治区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开展县域电网与主电网补强、配电网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及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工程,进一步补齐供电能力短板,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会同相关协办单位,加快开展发展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奖补支持政策研究,强化用地、供电、金融等要素保障,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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