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内容概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2311日—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97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审批、重点工程建设、扩大就业消费、价格和收费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及时参与,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48条,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会9场,新疆日报、石榴云等主流媒体报道290余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20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加31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均经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从源头上避免了行政争议的产生,全年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坚决做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公民、公司隐私信息不泄露。信息发布前经多级审核确保每条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平稳,信息发布数量稳步增长,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截至2023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目标、及公开方式,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更加完善;三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627

1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1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1

0

1

(七)总计

40

0

0

0

1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主要问题

是信息发布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内容不够规范语言文字不够精炼,信息发布主体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关键要素缺失、文件未注明文号或者检索不便等情况。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差距。部分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内容不够生动等情况主要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来展示,音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运用不够充分。三是互动回应方面不够积极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功能作用不够齐备,在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方面仍不够及时有效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使用规范、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强化落实保密责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带病发布”的信息严肃追究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发布信息找得准、看得通、用得顺。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加快对政策解读板块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多种展示方式,图文并茂提升我委门户网站吸引力和重大政策影响力,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到。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发展改革、价格管理、粮食储备等工作实际,结合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座谈、积极解决难题,确保民生回应工作想在前、干在前、用在前。四是压实信息发布责任,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处室及个人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发布人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