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内容概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97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审批、重点工程建设、扩大就业消费、价格和收费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及时参与,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48条,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会9场,新疆日报、石榴云等主流媒体报道290余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20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加31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均经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从源头上避免了行政争议的产生,全年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坚决做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公民、公司隐私信息不泄露。信息发布前经多级审核确保每条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平稳,信息发布数量稳步增长,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目标及公开方式,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更加完善;三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625

1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1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1

0

1

(七)总计

40

0

0

0

1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质效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内容不够规范,语言文字不够精炼,信息发布主体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关键要素缺失、文件未注明文号或者检索不便等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差距。部分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内容不够生动等情况,主要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来展示,音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运用不够充分。三是互动回应方面不够积极。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功能作用不够齐备,在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方面仍不够及时有效。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使用规范、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强化落实保密责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带病发布”的信息严肃追究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发布信息找得准、看得通、用得顺。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加快对政策解读板块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多种展示方式,图文并茂提升我委门户网站吸引力和重大政策影响力,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到。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发展改革、价格管理、粮食储备等工作实际,结合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座谈、积极解决难题,确保民生回应工作想在前、干在前、用在前。四是压实信息发布责任,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处室及个人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发布人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