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强调:“充分发挥油气、煤炭、矿产、粮食、棉花、果蔬等资源和产业在全国经济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积极建设绿色矿业产业集群、推动建设粮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打造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建设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八大产业集群”。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快构建“1+8+N”制度体系。2023年5月23日,牵头起草并报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新党发〔2023〕7号),作为指导产业集群发展的统领性文件,并牵头制定油气生产加工和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同时,推动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绿色矿业、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6个行动计划和35个配套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加快释放能源资源潜力和优势,主动对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尽快编制出台“八大产业集群”8个行动计划和35个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推动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和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大局做出应用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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