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印发了《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指引(1.0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指导全区科学高效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
《工作指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投资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关于“要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创新建立多元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加力提效用好政府投资、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工作要求,系统总结了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点,梳理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的重点储备方向、申报要点和管理要求等,提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四个完备”“五个加快”和“六个严禁”,整理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政策、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政策文件等,帮助各地准确把握工作要点,强化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
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将持续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各地高质量谋划项目、高效率申报项目、高要求推进项目、高标准管理项目,全面提高各地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能力,努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夯实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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