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主体拟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非敏感类项目,是否需要申请项目备案或提交项目情况报告表?
答: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非敏感类项目,境内不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提供融资、担保,则境内企业既不需要申请备案也不需要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