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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5 16:42
浏览次数:1505次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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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我委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并已经2024 5 31 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第 18 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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