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截至2013年6月底,全区共有951个乡镇卫生院、1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个牧业医院和67.2%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全区所有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占药品总品种数的49%,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药品总销售金额的47%;三级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占药品总品种数的28%。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药品总销售金额的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