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重点支持我区哈密市、昌吉州、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11个地(州、市)18个县(市)的19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建设,总建筑面积92714平方米,运动场地占地面积120500平方米。
此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支持县镇以下(含县镇)独立建制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用于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运动场地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学校教学及生活设施,解决运动场地缺乏的现状,更好的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下一阶段,我委将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启动我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同时,我委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使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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