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6.53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9.31亿元,增长1.6%。
城乡消费保持稳定增长,乡村消费增速高于城市消费。1-8月,全区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784.30亿元,同比增长1.3%。随着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南疆四地州居民及农民收入增长,南疆四地州及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全区限额以上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35.0亿元,增长7.8亿元。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等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1-2季度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10.4%、9.6%、9.8%、7.9%。
传统的服装、家用电器和音像等消费品仍保持下滑态势。服装、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分别下降14.2%、9.4%。金银珠宝类消费品零售额下降15%。粮食食品类消费保持平稳增长,粮油食品类增长2.6%。智能产品增长势头明显,可穿戴类智能设备增长54.7%;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增长12.6%。
汽车、石油类消费品增速下降。受“国五”汽车促销活动结束影响,汽车类消费增速明显回落,增速为2.1%,比1-7月增速回落11.3个百分点;但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增长63.2%。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189.78亿元,同比增长7.7%,比1-7月增速回落0.7%百分点。
住宿业销售下降,餐饮业销售持续稳定增长。限额以上住宿餐饮零售额44.6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住宿业零售额11.76亿元,下降1.4%。餐饮零售额32.84亿元,增长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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