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交发〔2024〕113号
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和《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和《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统筹联动、市场为主,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机场内车辆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八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有序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7年,力争更新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55%;力争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45%以上。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
二、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替代行动
(一)鼓励老旧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各地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推动10年及以上的城市老旧公交车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55%;有序推动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新能源出租车车型替代。统筹使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不断提高新能源出租车车辆占比,力争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45%以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
(一)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广应用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鼓励运输企业在新增或购置运输车辆时,采用换电重卡、氢能重卡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
加快高耗能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老旧机车淘汰更新行动
加快老旧机车淘汰。逐步淘汰高能耗、排放不达标的老旧铁路机车、空调发电车,到2025年,完成37台老旧机车报废工作,报废内燃设备48台;逐步更新铁路货场内高耗能机械设备。(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
六、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行动
(一)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推动地州市级以上邮政快递分拨中心逐步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公安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优化运输结构模式,逐步提高快递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占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老旧分拣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分拣设备更新计划,落实处理场所用地等基础条件,鼓励地方为分拣设备更新提供政策支持。(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替代行动
持续推动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用车电动化,除消防、救护、除冰雪、加油、应急保障及新能源汽车供给不充足情况外,机场新增及更新场内用车辆电动化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其中,通用型车辆电动化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80%。适时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落实新增及更新机场场内用车电动化比例要求。(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航新疆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八、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行动
鼓励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支持高标准仓库、边境口岸铁路换装设施设备及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升级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循环共用系统。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
(一)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和产业园区物料廊道运输,鼓励企业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加快推进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和输煤廊道建设,完善重点园区和企业铁路网络布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航新疆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公众服务需求和不同时段运用情况,持续加密优化我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有效覆盖,完善充电桩“随手查”服务功能。加快公路沿线及客货运输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和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公路工程机械低碳转型。鼓励公路施工企业提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性能,推动老旧机械设备、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鼓励配备更新智能养护、安全防护及冬季快速保畅等养护机械设备,推动养护机械设备智慧化及绿色化转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
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积极发挥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各地实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统筹现有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资金等,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船推广、老旧营运车船淘汰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工作,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强化项目清单筛选推送,促进政银企对接,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融资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统筹,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推进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制定落实方案,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切实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各级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工作的经验和成果,为各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提供交通样本。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做好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合规引导,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要追回已发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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