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规〔2024〕9号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妥推进新疆殡葬改革,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新疆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结合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全区统一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殡仪延伸服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在新的收费标准正式出台前,各地、州、市可明确过渡期收费政策,确保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区殡葬行业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了解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各殡葬经营服务单位向消费者提供殡葬服务,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巧立名目、分解项目,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应按要求进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签订服务合同、出具结算票据,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